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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葉丁仁事件談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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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奕昌,01/04/2006 

今年中華大聯盟新人選秀的話題,除了陳金鋒外,就非被兄弟象選中後與紅襪隊簽約的葉丁仁莫屬了。據報導,聯盟及球團都認為此行不可取,日後應想辦法約束,但筆者卻覺得葉丁仁的行為合情合理,聯盟以及球團應該把選秀的意義重新了解後再回來放話。

 

據筆者了解,職業運動的選秀,球團獲得的是該球員的交涉權,被指名球員拒絕入團的事件在美國日本甚至台灣都常常發生,沈鈺傑就是一例。美國大聯盟選秀高順位因價格談不攏而拒絕入團的更是大有人在。

 

選秀原本就有它的風險在,球團在指名選手時,除了實力之外,許多的外在因素都應該被考慮進去。舉個例子,2004年大聯盟選秀,Long Beach State投手Jared Weaver Jeff的弟弟)在各方球探評估應可進前三順位,但最後卻掉到了十幾順位被天使隊選走,就因為他的經紀人是以抬高球員價碼出名的Scott Boras。許多球團都因怕選了他卻簽不下來而放棄指名的機會,最後才由天使隊選走,而事後也印證了各隊的擔憂,Weaver直到簽約截止日才簽約,浪費了許多原本該和球隊春訓的時間,卻也從沒聽過天使隊跟聯盟抱怨什麼。

 

兄弟象以及職棒聯盟,從選秀前就有傳葉丁仁可能和紅襪隊簽約的風聲,兄弟象大可放棄他而指名其他一定會打中職的選手,既然選了他,又沒辦法提出可以和紅襪相比的條件(競爭環境,前途發展性,球場和訓練設施等),球員被別人簽走,要怪也只能怪自己當初評估錯誤,這樣在媒體上祝福他,卻又跟著聯盟一起高喊此風不可長的表現,在筆者看來,跟某位上節目唱歌難聽被批評,在節目上有風度的說沒事,回到家卻在家人面前發瘋,使家人出來對批評他的人放話的藝人兒子一樣。筆者也想要質疑,如果今天選葉丁仁的不是兄弟象的話,聯盟會不會有那麼多不滿。

 

對於兄弟象沒有辦法簽下第一輪指名選手的失落感筆者是可以了解的,但是一個球員不是很嚮往,甚至是下下選的聯盟訂出來的規定是不會被尊重的,這樣下去,只會有越來越多的葉丁仁事件。與其設立規範,不如花時間在如何提升台灣職棒的水準上,讓球員願意留在國內,在這之前,為了國內的棒球好,請讓球員飛吧,這樣對棒球長期的發展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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